慢吃著三鮮餛飩,聽他發完一大堆牢抱怨,而后說道:“一會兒把電子版的案件卷宗發我郵箱,資料盡量全面一些。”
小明:“……”
片刻后,他真要哭了,“小姐姐,咱們真的不能這樣……”
“我知道。”慕紫里吃著餛飩,聲音含糊不清,“放心吧,我沒想為全民公敵,也沒讓你立刻答應對方,先看看卷宗,要是有搞頭,我們再商量著來。”
有搞頭,意思指這案子里有值得折騰的。
小明的心苦而糾結,他那小律所每日里忙的都是扯皮罵架的鄰里糾紛,為一個男人,不惆悵,有時候雄心壯志冒起來,也會期待警署里的表姐能介紹幾樁大案給他做,現在倒好,大案真的來了……
可是,這是會引起民憤的啊……
要是被人知道他給殺案的殺人狂魔辯護,只怕第二天,律所就會被人砸了!
“小姐姐……”曲明駿還想再掙扎一下。
“吃早飯呢,回頭再聊,案件卷宗記得盡快發過來。”慕紫說完,掛了電話。
“案件卷宗是什麼?”旁的白薇問道。
“是課外作業。”慕紫學會了慕容承那一套,瞎胡扯,“我和同學加了學校里的偵探社,模擬案調查,這個是課外作業。”
“哦,這樣啊……”白薇果真沒有懷疑,說道,“格瑞的課外活富的。”
“是啊。”慕紫應和。
吃完早飯,慕紫回房間查收郵件。
是曲明駿提到夏士,甚至都不知道這樁案子的兇嫌姓夏。
——夏辰安,單親家庭隨母姓,21歲在校大學生,11月2號有人看見他從兒園門口帶走周萱萱,6號周萱萱的尸被人發現,尸手腳被跳繩捆綁,而跳繩最后被證實是夏辰安在案發日當天于超市購買所得,這個算是指控夏辰安的關鍵證據。
夏辰安的口供很耐人尋味,他說自己帶走周萱萱是出于好心,為了送周萱萱回家。
至于跳繩,夏辰安則說,他是為了哄小孩開心,才會去超市買跳繩。
后來兩人意外走散,夏辰安尋找周萱萱時,看見一輛黑汽車帶走了周萱萱,并往復興路行駛離開,他誤以為是周萱萱的家人,所以沒有報案,直接回家了。
夏辰安的每一句證詞,都經不住推敲。
假如他真的是出于好心,想送周萱萱回家,大可以讓兒園的老師聯系家長。
而且他帶周萱萱行走的路線,本不是去周萱萱家的方向。
還有他所說的黑汽車,警方調取了監控,那個時間段,復興路本沒有行駛過一輛黑汽車。
檢方那邊是證據確鑿,而被控方這邊的口供,卻是千瘡百孔,不堪一擊。
“沒搞頭啊……”慕紫看著這些資料,喃喃自語。
這時,手機再次響起。
慕紫接了電話,是姜瓷打來的。
原來曲明駿見說服了慕紫,便打電話找表姐求助。
“你要幫夏辰安辯護?”電話一接通,姜瓷立即問。
慕紫劃撥著平板電腦上顯示的文檔,漫不經心回道:“還沒決定,正在看資料。”
姜瓷沉默了一會兒,說道:“如果想要對付喬靜嘉,以后會有機會的,這樁案子太敏了,你要考慮清楚。”
姜瓷也不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