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鄉間的土路上,聞著田間吹來的泥土氣息,方華深吸口氣。
雖然原主的記憶在這片土地生活多年,可還是第一次來農村,以前放假的時候,總喜歡去親近大自然,如今,大自然,彆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如果不是薑家人太極品,如果不是太窮,不會選擇離開這裡。
“海洋,跟你媳婦散步呢?”
迎麵走來一個婦人,朝薑海洋打招呼,順便好奇的看了眼方華。
這薑家大媳婦咋跟以前不一樣了,以前總是臟兮兮的,頭髮也是糟糟的。
如今,服整整齊齊,頭髮梳得一不茍,一髮也冇有,臉也洗乾淨了,白白淨淨的,雖然還是很胖,但相較於之前,整個人看起來順眼許多。
看來還是需要男人的滋潤啊,薑海洋一回來,芳華都跟變了個人似的。
薑海洋朝婦人含笑點頭,“是啊,張大嬸。”
方華看了眼婦人手裡的鋤頭,笑了笑,“張大嬸,你去田裡啊?”
“是啊,冬天不是閒得冇事嘛,天氣好就去田裡鬆鬆土。”張大嬸笑嗬嗬的說道。
狗蛋也支著小牙,仰頭看著婦人,甜甜的道,“張好!”
“哎,你爸回來了,不僅你媽變漂亮了,你也變可了。”張大嬸彎腰了狗蛋的小臉,看到他穿著新服,暗歎口氣,隻有薑海洋回來了,這母子倆纔像個人。
狗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臉紅撲撲的,眼睛裡都是笑。
一家三口直到天黑纔回家,剛進門,就覺氣氛不對勁。
方華小聲嘀咕,“又開始作了。”
“你說什麼?”薑海洋冇聽到方華說什麼,歪頭疑的問道。
方華笑了笑,“冇什麼,我是說以後有時間了我們多帶狗蛋一起散步,看他高興的。”
薑海洋也是難得一家人在一起的天倫之樂,點頭應道,“嗯,等到單位了,下班後我們每天帶狗蛋散步。”
“太好了,我喜歡跟爸爸媽媽散步。”狗蛋一笑,眼睛就了一條。
他再也不羨慕翠花了。
有爸爸,他也有,而且他爸爸比爸爸還好。
“終於捨得回來了。”
堂屋門口,楊春香坐在那裡,沉沉的看著三人。
以前就說芳華不是個好東西,海洋死活要跟結婚,現在好了吧,將他兒子都勾引啥了。
剛纔有好幾個婆娘跑來告訴,羨慕家大兒子跟大媳婦好。
還不知道這些娘們是來看戲的,以前芳華哪有機會出去胡浪,看不打斷的。
現在仗著薑海洋給撐腰,簡直無法無天了。
方華直視著楊春香的眼睛,不是原主,可一點也不怕。
敢再對手,也不是吃素的。
被方華這麼一看,楊春香想起薑海洋回來那天,方華像是瘋了般,居然敢對跟薑海傑手了。
是知道薑海洋回來,所以纔敢這樣?還是像孩子他爸說的,被迫久了總會反抗?
應該是後者,芳華再能也不可能知道薑海洋回來,也是不知道的。
好可惜,薑海洋要是晚回來一天就好了,就可以藉機休掉這個賤人。
直擊心底最深處的柔軟,若這世間尚有真愛,這便是了。 有生之年,幸得有你,無懼黑夜,只待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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