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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后,霸道盛總卑微求寵》 第4 章 遺囑

一頓飯大家都懷著各自的心思。

吃了飯,為了不給那些人再次算計自己的機會,婉直接收拾好出門。

臨走的時候,明輝坐在沙發上,眼里都快要噴火了。

“你今天要出了這個門,就別回來了。”

他沒想到這兩個月對他言聽計從的兒,今天竟然如此不聽話,氣的他口不停起伏。

不過沒關系,一個從小在鄉下長大的兒,能掀起什麼風浪。

只要他斷了的生活費,看還能高傲幾天。

最后還不得乖乖去給他拉資金。

旁邊不停地給父親拍著口。

看著婉消失的門口,眼里閃過狠毒。

其實這次讓婉去陪睡拉資金便是想出來的辦法。

本是隨意在父親面前提一,誰知父親卻聽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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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中了的計劃。

要怪只能怪那人的臉跟那死去的母親一樣,太出了。

素面朝天都能勝過黛三千。

并且這次家與盛家偏房的婚約,人家就是嫌棄自己是小三的兒,即使婉是從鄉下回來的,也還是中意

現在就算跟盛宇杰兩相悅,生米已經煮飯,可是對方長輩依舊卡著婚事。

所以在母親的提點下,才有了先毀了婉的想法。

昨晚如果那個人沒有那麼僥幸逃,那麼這會兒的小視頻應該會在全網瘋傳。

這樣家能拿的出手的兒就一個,盛家也就不會再卡著婚事。

。。。。。。

婉并沒將明輝的話放在心上。

這兩個月是在還沒清楚對方為人之前

,有意維系這份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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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比較好說話,只是那些人還真當自己是柿子了,天天蹬鼻子上臉。

婉去了咖啡廳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不多時來了個提著公文包的西裝男。

“江叔叔。”

婉站起來打招呼。

西裝男江斌,是個律師四十來歲。爺爺去世前提過,讓以后有關于份的事可以去找他。

來意婉在電話里已經提過了。

兩人坐下,江律師直接將之前簽署的協議拿了出來。

“這是你母親當年擬的囑。”

婉接過來看著,張律師在旁邊解釋。

“你母親的囑表明需要你滿二十歲,并結婚后才能繼承份的百分之七十。”

婉不解的詢問:“為什麼一定要我結婚后。”

江律師也疑的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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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你母親沒有細說,只說為了以防萬一。”

婉又低下頭認認真真的將囑看了一遍。

半個小時后,江律師起告辭。

婉一個人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對面在下閃閃發的盛氏集團幾個字出神。

媽媽為什麼在囑上要加這兩個條件,還有媽媽去世的時候才三十歲,沒有人會在這麼年輕的時候就開始立囑。

婉越想越覺得事并沒有那麼簡單。

所以一定要查清楚當年的事

現在第一件事是將份拿回來。

現在囑的容是知道了,可是那兩個條件有點難辦。

年齡倒還好,反正下個月就滿二十歲了。

只是這個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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