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餐廳的路上,車里很安靜。
置箱里每天都準備好雜志,有任彥東經常看的財經類,也有盛夏喜歡的時尚雜志,各看各的,互不打擾。
偶爾,車廂里有翻書的聲音。
盛夏早就習慣了和任彥東的這種相模式,沒覺得哪里好,也找不出哪里不好。
以前閔瑜說過:
盛夏,你該多經歷幾個男人,你就知道你家三哥,其實也就那樣。
追你的男人那麼多,挑個出又溫暖的男人試試,保證你再也不會多看一眼任彥東。
人不念叨,盛夏在心里剛想到閔瑜,閔瑜就給打來了電話。
“不忙吧?”閔瑜問。
盛夏:“在車上。”
閔瑜長話短說,有個編劇朋友,今晚找,說新劇本里有個角適合盛夏,也是小提琴家,讓問盛夏,有沒有興致客串。
閔瑜說:“電影四月底開拍,那時你研究生復試都結束了,要不要考慮一下?”
盛夏想嘗試,不過擔心:“有沒有親戲?比如接吻擁抱什麼的。”
話音落,任彥東瞅向。
閔瑜:“.姐姐,你就一個小配角,說不定就幾秒鐘的鏡頭,想什麼呢?還以為自己是主呢,給你整個線!”
盛夏:“那就行,接吧。”拍戲還沒嘗試過,驗一次也不錯,正好又是擅長的小提琴角。
又想起來問:“對了,是哪家影視公司?”
閔瑜:“品娛。”
品娛出品的電影一向是品質保證,盛夏就更放心了。
電話掛了后,任彥東問,“要拍電影?”
盛夏‘嗯’了聲,接著看雜志。
任彥東盯著看,察覺到了,卻也不給反應。
半晌,任彥東收回視線,翻了一頁財經雜志。
餐廳是依照盛夏喜歡的口味選的,不過只訂了一個人的用餐量。
盛夏晚上基本不吃東西,偶爾遇到特別喜歡的,任彥東吃的時候喂一口就足夠,即便這樣,還會條件反般計算著攝了多熱量。
盛夏很快就吃完,漫不經心的喝著白水,等著任彥東用餐。
坐在邊上不遠位置的也是一對,很年輕,兩人從坐下到現在,就一直竊竊私語,生角的笑就沒散去過。
任彥東不經意間抬頭,看視線偏了,順著瞧著的方向,他看了眼,“認識?”
“嗯?”盛夏轉過臉。
任彥東難得有耐心重復一次:“你認識的人?”
盛夏搖頭,“不認識。”就是好奇,“有共同話題的人談,是不是就會一直有說不完的話?”
這個問題,任彥東自然回答不了。
盛夏也沒再糾結這個可能是毫無意義的問題,任彥東切了一小塊羊排遞過來,“嘗一口,今天味道不錯。”
盛夏掙扎數秒,還是張咬住。
等晚上回家,要多做半小時運。
期間,盛夏接到夏士電話,摁了靜音,跟任彥東說了聲,去了餐廳外面接電話。
夏士這次的電話不是嘮叨考研,也不是給上箍咒,是讓這個周末回爺爺家吃飯。
“周六中午他們都回去,你別忘了時間。”
盛夏‘嗯’著,問道:“媽,那你去不去?”
雖然父母早些年就離婚,不過媽媽跟爺爺的關系一直不錯,盛家有什麼事,媽媽都會參加。
夏士:“這回沒時間,我明天就出差,周末趕不回來,你代表我就行。”
盛夏都忘了問什麼事,這個時間點,不過年不過節的,一般家里不會有聚餐,“怎麼突然要聚餐?”
夏士:“你小姨來北京看你爺爺,就一塊吃頓飯。”
小姨,的妹妹,已經七十多歲。小姨現居山區的某個小城,聽說在村里也有老房子,那里山清水秀,空氣宜人。
小姨年輕那會兒下放到那邊,后來遇到真,結婚生子,怎麼都不愿再回北京,當初跟家里鬧得很僵。
多年后,年紀大了,關系才慢慢緩和。
最近這幾年,每到冬天,小姨都會來北京住上一段時間。
夏士聽到盛夏那邊有說話聲,“你沒在家?”
盛夏:“沒,在餐廳。”
夏士多問了句:“跟閔瑜一塊?”
盛夏:“不是,和三哥。”
夏士一聽兒是和任彥東一塊吃飯,沒忍住嘮叨,“是不是彥東吃著,你看著?”
盛夏:“.我也吃了好不好!”
夏士:“邊吃邊算卡路里是吧?”
盛夏懶得爭辯,說再多母親也不理解。
夏士微微嘆氣,“你說誰跟你在一塊吃飯得了?我都嫌煩!”
盛夏:“三哥得了。”
也的確,任彥東真不煩。
每次出來吃飯,基本都是任彥東一個人吃,偶爾吃兩口,可每回,只要說想讓他陪著吃飯,他從來都不會拒絕。
盛夏不想跟母親在電話里爭執,借口要回去繼續吃飯,掛了電話。
回到餐廳,任彥東已經用過餐,他起,“走吧。”
盛夏跟任彥東一前一后走出餐廳,現在才九點半,街上正熱鬧,這座城的夜生活剛剛開始。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寧城外國語中學高中教師隊伍里有兩大女神,一冷一艷,一個扣子恨不得系到最高一顆,一個裙叉恨不得開到最高一截,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兩人氣場不合,天生對頭。連學生都在猜,教風嚴謹的孟老師私底下是不是特別看不慣盛老師,只有孟晚霽自己知道,那對盛槿書…
【甜寵+閃婚+先婚后愛】 養了多年的男友竟然出軌閨蜜? 陸清清破罐子破摔,直接應征征婚,跟一個陌生男人閃婚。 閃婚后,男人張口就是家里開支他全出,陸清清冷笑,又是一個大男子主義我養你啊的騙局。 沒想到,這男人竟然是個寵妻狂魔。 對外支持她事業,對內幫助她家務,家里更是任由她布置,生活有商有量,小日子甜蜜紅火。 更讓她驚訝的是,每次她遇到困境,便宜老公一出面就能直接迎刃而解。 每次她問起,便宜老公總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
二十歲那天,她把自己給了沈赫廷。兩人各取所需。時間久了,她逐漸沉淪,才發現他心裏有人。當那個她回來,無數個日日夜夜,他不再纏她要她,而她也猛然清醒,決定離開。再次相見,她身邊有了別人,沈先生赤紅着眼摟緊她,“爲什麼不告而別?”容若淺笑嫣然,“沈先生,你說的分手,你忘了嗎?”男人低頭惡狠狠吻住她,“我明明說的是,此生唯你一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的容太太。”
婚禮現場陸時晏棄我而去,讓我成為全城笑柄。新婚夜我命懸一線求他救我,他冷笑著讓我趕緊死,死了就沒人惹妹妹不開心了。後來陸時晏看到我的屍體時,他卻瘋了。再睜眼,我嫁給了手段鐵血的陸氏集團總裁。陸時晏跪在我腳邊,紅著眼顫抖著手捧著茶杯,“小嬸嬸,請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