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邊的早晨總是很熱鬧,河水蜿蜒曲折,河麵彌漫著晨霧,洗的婦蹲在岸邊,流水聲與刷洗聲此起彼伏。
何曉蕓洗完服,將木盆挎在腰上,沿著河邊路往家裏走。
已經是四月中旬,氣回暖,雨水逐漸沛,昨剛下了場雨,黃泥路上,一個連著一個都是水坑。心留意腳下,以免踩進泥坑裏。
清水河一側是山,一側是田,犁平的水田被田埂切割一塊塊,田裏已蓄滿了水,為過幾日秧做準備;微風起粼粼水波,映照著金閃閃的晨曦,幾隻鷺鳥涉水揀食,更遠些的竹林上空,飄著嫋嫋青煙,是有人家在做早飯。
迎麵走來同族一位嫂子,何曉蕓跟不是很稔,隻打算略略點頭就好,哪知對方大老遠就嚷了起來,“曉蕓你還在這兒呢,你們家建偉回來了,趕回去吧!”
隻覺得心口噗通一聲,沉沉地往下墜。
那位嫂子走近了,接著:“昨們還娟男人顧家,要我,誰也比不上你們家建偉,部隊一年到頭就休幾假,每次還趕著秧的時候回來,他都提幹部了,怎麽還那麽勤快呢?”
何曉蕓心不在焉,也沒聽清什麽,胡點了點頭。
對方誤以為急著回家,玩笑道:“你看我,這麽沒眼,還拉著你囉嗦。趕家去吧,一會兒上你家討糖吃!”
“嫂子一定要來。”勉強笑了笑,與對方錯開,就這一下不留神,半隻腳踩進水坑裏,低頭一看,灰撲撲的布鞋浸水中,鞋麵上沾了一層泥。
上輩子,自從有能力掙錢後,再也沒有穿過這樣的鞋子。
一場癌癥帶來了死亡,同時又給奇怪的新生——現在在一本書裏,了男主角的媽媽,這角跟同名同姓,要不是如此,也不會印象深刻。
眼下是一九七五年,書中的劇二十年後才開始,那時男主爸已經居高位,威嚴深重,是個一不二的大人。憑空接手這麽個有出息的丈夫,何曉蕓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因為這樁婚姻並不是兩相悅,而是原主出來的,為了嫁給男主爸,假裝落水賴上人家,一哭二鬧三上吊,使出種種手段,才終於如願,夫妻二人的可想而知。
更人頭疼的是,來到這裏之前,何曉蕓別結婚,連異的手都沒拉過,而現在,不但有丈夫,連兒子都三歲了。每次那個胖墩兒喊媽媽,都想問:我是誰?我在哪兒?我要幹什麽?
若不是大環境不允許,真想把婚一離了之。
但好在也不是沒有好的方麵,至白撿了條命,隻這一點,就足夠打起神去應付各種附加麻煩。
癌癥瀕死的時候都沒怕過,還怕他一男人?如此給自己打足了氣,又昂首大步繼續往家裏走。
至於某些“對單死宅而言,異猛於虎也”的言論,則被十分阿Q地忽略了。
剛走到家門口,聽到院子裏傳出孩的聲音,家裏其他人今有事,隻有三歲的男主魏遠航和他在家,外加一個剛從部隊回來的魏建偉。
何曉蕓本打算在門外觀一下,哪知孩子眼尖,一下子將揪出來,還興大喊:“媽媽,爸爸回來了,給我們買了好多橘子糖!”
何曉蕓就像被人生生從沙子裏□□的鴕鳥,不得不著頭皮,慢吞吞走進去。
略瞥了一眼,魏建偉長得高,形更是拔,上有一常人沒有的銳利氣勢,這樣的氣勢往往讓人忽略了他的長相,不過從家裏牆壁上的照片上看,他的相貌也十分英俊,不然哪能生出個男主兒子?
“曉蕓回來了,建偉剛到家,你們話,我去給他下碗麵條。”男主的王春花道。
何曉蕓可不想留在這兒話,忙把木盆放在石牆上,:“媽,我去煮麵吧。”
王春花擺擺手,取下圍寄在腰間,快步進了屋,“不用,我手腳快。”
不等何曉蕓再什麽,屁孩魏遠航就撲騰撲騰跑過來,扯著的角,“媽媽快來看,好多好多橘子糖,有那麽那麽多!”
何曉蕓隻得順著他的力道往前走,經過魏建偉邊時,用隻有自己才能聽見的聲音,了句“回來了”,完後就自覺完一件任務,立刻安心許多。
魏遠航口中的好多好多,確實不,足足兩大包。現如今資匱乏,別糖,就連鹽,許多人家也得省著用。
昨還看見,一個孩子拿著顆水果糖,隔著包裝袋把糖摔碎,給一群夥伴一人分了點碎片,就讓他們乖乖奉他為頭頭。那場麵既好笑,又心酸。
魏建偉回家,魏遠航這麽高興,大半也是看在橘子糖的份上,不然,他一年才在家十幾,兩三歲的孩子又健忘,能記得有這麽個人就不錯了,哪會這樣熱。
“媽媽,我能吃一顆嗎?”胖手拿著顆糖,魏遠航眼看著。
何曉蕓從前對孩子不上多喜歡,就跟平常人那樣,看見可的孩子多看兩眼,看見熊孩子退避三舍。魏遠航長得圓頭圓臉,白胖胖嘟嘟,難得被一家人寵著,還沒有把子寵壞,就算偶爾調皮,也不至於讓人厭煩。
歸,他還能聽得進道理,前幾因為換季咳嗽,一些涼的、甜的東西,何曉蕓不讓他吃,他就乖乖不吃,不會耍脾氣。有趣的是,一回他明明很想吃,卻故意在何曉蕓麵前,聲氣大聲道:“咳嗽不能吃糖,會咳得更厲害的。”也不知是給自己聽,還是給聽。
“昨晚是不是沒咳嗽了?那就吃一顆吧。”何曉蕓了他的腦袋,眼角撇見魏建偉在院子裏走,不知做什麽。
“不咳了!”魏遠航眼睛一亮,立刻道,“今也沒有咳嗽。”
點點頭,又:“沒咳嗽也不能多吃。”
“我知道我知道,吃多了又會咳嗽的,媽媽也不能多吃!”魏遠航邀功般搶著。
“就你是個機靈鬼。”何曉蕓好笑道。
耳邊聽到服抖開的聲音,轉頭一瞧,是魏建偉把放在石牆上的服拿去晾了。
“哎……”剛要出聲阻止,想起那都是魏遠航的服,讓他晾一下也沒什麽。倒是他會主去做這種事,讓有點意外,畢竟附近那些男人,都隻管下地掙工分,家務活在他們看來,就是人的事。
剛才回來路上,那位嫂子提起的“娟男人”,就是因為他在家時會做飯洗碗,雖是在娟生病時候做的,也夠讓其他婦人們羨慕了。
不過,魏建偉跟原主的關係,看來是真的很一般,從進門到現在,兩人沒有一句對話,連正經招呼都沒打一個,也不見他有什麽意見,更沒有主開口的意思,這對夫妻,真是“相敬如冰”的典範。
但是想想書裏男主媽做的那些極品事,還不如相敬如冰呢。
魏遠航又討了一顆糖,要分給隔壁的孩,他跑出去後,何曉蕓進了屋,免得在院子裏尷尬。
魏建偉晾好服,將木盆倚在牆邊,看了眼的背影,才去整理帶回來的行李。
王春花在廚房裏切麵,何曉蕓坐到灶下,給鍋裏添了水,把火生起來。
王春花一邊將麵條抖開,一邊看了一眼。
這個二兒媳婦,一開始就不是很滿意,格太潑辣,又爭強。隻是那時候非要嫁給建偉,尋死覓活的,實在太能鬧騰,王春花怕真鬧出人命來,也怕影響兒子在部隊的前途,才做主同意把娶進門。
結婚後倒是安分了些,有點矛盾,做長輩的,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過去了。這兩年孫子漸漸長大,聽二兒媳話裏話外,是有想分家的念頭。
王春花起先想,反正以後早晚是要分家的,等這次二兒子回來,不如一家人在一塊商量商量,省得以後二兒媳又鬧起來,讓其他人看笑話。
可這陣子,看又消停了,脾氣也收斂不。
而且從前建偉回來,總是第一個去翻他的行李,生怕有什麽好東西被別人搶了先,還要追問工資、津,跟債主似的不依不饒,今竟然一個字也沒問起,還主來給燒水,比太打西邊出來還稀奇,不知道在又打什麽主意,總不會真的轉了子吧?
“明讓建偉陪你回趟家,過兩開始秧,就沒時間走了。”水開了,王春花把麵條下到鍋裏,用筷子攪了攪。
何曉蕓楞了一下,才明白的是回娘家。婿難得回來一趟,是應該要去嶽父嶽母家拜訪的,不過還沒適應好自己已婚已育的份,總覺得古怪不自在,偏偏這時候,腦子裏還響起從前聽過的一首老歌:
“左手一隻,右手一隻鴨,上還背著一個胖娃娃呀!”
心裏頓時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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