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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愛》 第十二章 傻子

劉三斤有些不可思議的看著我,隨後語氣有些緩和的說道:“薛海,我劉三斤剛才說的話可不是在跟你開玩笑,你可要想清楚了,孫誌強那小子被你捅那樣幾乎沒有活下來的可能,要是我的話我肯定會選擇跑路出去躲風頭,你卻要選擇自首?”

我點了點頭,劉三斤突然一下走到我麵前使勁兒的搖晃著我的肩膀說道:“你腦子沒糊塗吧?孫誌強要是活不下來那你可就是殺人,殺人你懂不懂?是要被槍斃的,就算比現在去自首,到時候最都要判你個無期,你可滿16歲了,咱不做傻事行不行?平日裏看你老實的一副窩囊樣,可今天你確實讓我開了眼界了,你先出去躲一躲,等風頭過去了回來了我劉三斤絕對跟你拜為兄弟,怎麽樣?”

劉三斤的話我不置可否,他說的沒錯,我這個年齡確實到了該承擔後果的時候了,即使是自首,估計剩下的日子也隻能在監獄裏度過。

可是我卻不能這麽一走了之,既然做了那就要承擔事所帶來的後果,不是嗎?這是一個男人應該有的擔當。

如果我捅了孫誌強之後就跑掉,那和之前那個窩囊的我有什麽區別?

我沒在理會劉三斤的話,從他手裏把我的彈簧刀拿了回來,之後頭也不回的去派出所裏自首。

派出所的警員第一眼見到我服上麵全是的時候慌張的問我發生什麽事了,是不是遇到了劫匪還是亡命歹徒?

我搖搖頭說不是,很淡定的對他們說我殺人了,隨後他們一個個臉上詫異的神似乎以為我和他們在開玩笑,畢竟一個稚氣未的孩子怎麽可能犯下滔天大罪。

隨後我把那把帶的彈簧刀拿出來扔在了地上,這時候他們才反應過來我並沒有說謊,隨後兩個警員快速的從背後給我來了一招擒拿手把我按住,可我並沒有打算的反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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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派出所的警察就組了審訊小組,審訊室裏,胖警察兇神惡煞的問道:“老實待,你為什麽殺人,被你扔在哪兒?”

我淡定的說道:“因為他欺負我,在學校一天打我三次,還往我上撒尿,他踐踏了我的尊嚴,所以我要殺了他,至於,他現在應該在醫院躺著,至於死沒死,我不清楚……”

後麵我把整件事的大致經過給他們說了一遍,說完兩個警察有些詫異的看著我,或許他們很難想象一個殺人犯能來自首,而且在接詢問的時候沒有後悔沒有痛哭流涕,反而是風輕雲淡一般待了事的大概,最重要的是,他還隻是個稚氣未的孩子。

說完整個經過之後胖警察的語氣也緩和了些,旁邊的一個警輕聲的問道:“你的父母呢,把他們的聯係方式給我吧,這件事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一下,畢竟這不是什麽小事。”

我抬頭看了一眼,說道:“我不知道他們去哪兒了,我很小的時候他們就離開了我。”

說完角微微了一下,這時候胖警察對著說道:“小陳,你先出去吧,這裏暫時給我和小王就好了。”

聽見胖警察的話後猶豫了一下,隨後看了我一眼還是出去了,一般這種時候我也就明白要發生什麽了。

出去之後他們倆把我好好招待了一番,最後我還是沒有說出許叔叔他們,因為這是我自己惹的事,我不想連累到自己的親人。

那兩警察見來普通的不行,最後本來想要來點厲害的,可這時候之前那個一下子打開了審訊室的門說去我們學校調查的人回來了,那兩警察這才罷休,之後把我暫時關進了看守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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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看守所,一群人就圍了上來,像是看著稀奇種一般看著我,之前沒進來的時候多多都聽說過一些看守所裏的事,比如進去之後要拜大哥,比如要無償為之前每個監室的前輩服務一周,再比如要撿皂……等等。

所以當他們全部圍上來看著我的時候,我心裏還是有些害怕的,畢竟這麽多人,就算此時我再能打也幹不過這麽多人吧,而且進來之前我就已經被孫誌強打的隻剩半口氣了。

不過好在他們並沒有像之前外麵傳說的那樣,每個人都隻是過來瞧了我一眼之後就走開了。

隨後一個長得壯實,年紀和我相仿的人走過來問我:“兄弟,你是犯了什麽事被關進來的。”

我看著他,淡淡的說道:“殺人。”

我這句話聲音不大,可是卻足以讓整個監室的人聽見,隨後齊刷刷的看著我,有的人是戲謔有的人是詫異,可我並不在乎他們怎麽看我。

那人也是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說道:“不會吧,咱們這兒關的可都是一些小的人,最多一兩個月就出去了,你這殺人可是重犯啊,怎麽會關在我們這兒呢,你不會是和我開玩笑的吧?”

聽著他這麽一說我也才意識到這個問題,他們這裏麵的人雖說各個年齡的都有,可是看著不像是那種無惡不作的人,難道是他們弄錯了?所以才把我關在了這裏?

我搖搖頭,說道:“我也不知道,他們把我從派出所帶過來的時候就把我關在這裏麵了,的我也不太清楚。”

說完那人也是一臉茫然,不過最後那人倒是也沒在意這些,估計是在監室裏呆的太久而且又沒有遇到一個同齡人,這監室裏除了我和他之外都是三十好幾往上的人,所以和我談了兩句之後他的話就猶如滔滔江水一般,停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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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我也很樂意和他講話,這麽多年來在學校裏還沒有哪個和我這麽說過話,大多都是有事要我做的時候才會和我說兩句。

因此和他談話的時候總是覺得時間過的很快,他的名字李二牛,外號傻子,名字很土,初中之後就輟學了,因為家裏窮,家裏還有一個妹妹也要上學,初中畢業以後他主把上學的機會留給了妹妹,然後自己一個人來江城打工。

可是自己第一次到這兒沒有一個人,去了好幾個工地,老板看他長得壯實,本來想要把他留下的可以一看份證還是未年,留下他就是雇傭工,老板不想惹麻煩就沒留下他。

可是他一個人在大城市裏總是要生活不是,很快從家裏帶出來的兩百塊錢用完了,之後在街上了好幾天,也在大街上要過飯,可是別人一看他長得那麽壯,就沒有人一個人肯施舍錢給他。

後來實在沒辦法他才起了東西的念頭,可是好景不長,當他在公車上得手之後下了車沒走幾步就被警察抓住了,正好遇上警察嚴打,而且他的還是反警的錢包,因此被關了進去,什麽時候放他出去還不知道。

很快我們倆談著談著時間不知不覺中就到了開晚飯的時候,由於看守所不同於監獄,吃飯隻能在監室裏吃,監室的管教會把每個人的食按照的一定量放在一起送進監室,然後由大家自己分。

通常的每個人的標準是一個饅頭,一碗粥,能見底的那種。

當管教把東西放進來的時候我和傻子還在說話,其他人一下子就哄搶了起來,因為監室的飯是定量的,所以不用擔心我們沒有東西吃,等他們搶完了我們再去吃自己的那一份就好。

可是傻子看見飯來了之後瘋了一般撲了過去,把我一個人扔在那兒。

我還沒反應過來,傻子就被人一腳踹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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