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我的視線定格在不遠的一個男人上。
不遠的男人,一純黑的西裝,臉冷峻,正坐在吧臺上一個人獨自喝著酒。
我認得他,他是許嘉良的頂頭上司——蕭墨。
許嘉良曾經帶我參加過一次他們公司的宴會,在宴會上蕭然曾經講過話,所以我對他有印象,只是不知道他為什麼會來這種地方。
像這種上流社會的功人士,也會來酒吧這種地方消遣嗎?
腦海中突然閃現一個念頭,許嘉良既然對我不仁,那就別怪我不義。
我端著酒杯,站起,迷迷糊糊的往前走,快要走到蕭墨邊的時候,倏地腳下一拐,跌跌撞撞的撲進了他的懷里。
很年輕的男人,看樣子也就三十歲左右。
白襯衫的領口微微敞開,襯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間,出小麥的皮,鼻梁高,,眼睛深邃有神,只是冷冽的有些過分。
帥氣又冷漠的男人。
蕭墨眼神冷冽的看著我,一臉的厭惡,立馬將我推開他的懷抱。
“陪我一晚。”
我醉眼朦朧的看著蕭墨的俊臉,淡淡的開口。
“什麼!”
蕭墨瞪大了雙眼,顯然是沒有想到我會這麼直接。
“我說讓你陪我一晚,難道你聽不懂我的話嗎?”
我主勾上蕭墨的脖子,在他的邊輕聲說著,因為喝了酒的緣故,我的膽子也大了起來,若換做平時,這種話打死我都說不出口的,但是今天經歷了這麼痛苦的事,我還有什麼放不開的。
“現在的人都開放到這種地步了嗎?這麼的想要被上?”
蕭墨冷漠的盯著我,眼神的滿是不屑,此刻在他的心里,我一定是那種酒吧里經常勾引男人的下賤人吧。
“怎麼,你不敢還是你不行?”
我不以為意的笑了笑,視線轉移到他的,語氣中帶上了一嘲諷。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男人能夠忍的了別人以為他那方面不行,尤其是人,我相信蕭墨也不例外。
果然,我的話一說出口,他的臉就變了,看向我的眼神更加冷漠。
“但愿你不會后悔!”
下一秒,蕭墨直接拽著我離開酒吧,在對面的星級酒店開了房。
喝了太多酒的緣故,我的步伐有些虛浮,升騰一燥熱,蠢蠢,子忍不住靠近蕭墨。
房間的門一關上,蕭墨直接勾起我的下,深邃的眼眸盯著我的臉,下一秒便直接吻上了我的。
他靈巧的撬開我的牙關,攻城略地,吸允輕咬,手早已經不安分的放在我的前。
全像是過電一樣,我渾栗著,雙也開始發,若不是雙手攀著他的脖子,可能早就已經癱了。
這男人,技還真的是到家!
霸氣的吻,帶著野蠻,讓我忍不住想要沉淪。
當來到床邊的時候,我上的服,不知道什麼時候,早就已經被了個,我就這樣著展現在蕭墨的面前。
溫情打死也沒想到,自己竟睡了死對頭,北城商業巨擘霍庭深。原以為是冤家路窄,卻不想,竟成就了一段‘絕配’姻緣。某日,記者專訪。“霍先生,我想替廣大女性同胞問一下,您最喜歡什麼樣的女生。”“我老婆那樣兒的。”至此,霍總隱婚的訊息,傳遍九州。~婚後,溫情...
丈夫那方麵有問題,卻和情人半夜車震出了車禍,她四年的婚姻一夜之間兵荒馬亂。婆婆逼她給懷孕的小三出錢保胎,丈夫逼她去酒店陪睡擺平巨額賠償。在崩潰的邊緣,欠下的一百萬債務讓她忍下恥辱。為了幫丈夫善後,她屈辱地走進酒店。然而,昏暗的房間裏,將她狠狠壓在身下的男人眼眸深沉陰鶩,強迫她親手解開扣子,“程太太,知道該怎麼求我了?”對霍景洺來說,宋曉是他心頭拔不掉的刺,與其爛在心底,不如奪走她、占有她,哪怕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對宋曉而言,霍景洺是劫,愛上了就永遠逃不開躲不過。兜兜轉轉,愛你這條路,我從萬劫不複走到歲月深處。
六年前,他冷戾地說:“別墅給你,一億給你,離婚!”六年后,天才萌寶帶著軟糯小公主站在一座墓碑前,“爹地墓碑在這里,給我炸開,活要見人死要見尸,墳頭長草我就見骨灰。”…
寧城沈家,好女成雙。 大小姐沈如精明能幹,二小姐沈嫣嬌俏可人。 某天,多出一個三小姐——沈婠。 沉默寡言,貌不出眾,像一株風中小白梨,柔弱無依。 沈父:「養著吧」 沈母:「賤人生的女兒,還是賤人」 沈如:「一股小家子氣」 沈嫣:「祁哥哥最討厭菟絲花」 沈婠冷笑:別著急,慢慢來,一個都跑不了! …… 前世,沈婠鮮血流盡,內臟掏空,死在冰冷的手術臺上。 終年三十,無兒無女。 今生,她為復仇而來,步步為營,把寧城攪得天翻地覆,卻無意間招惹了大魔王。 權捍霆,人敬一聲「六爺」 ,冷心無情,身份成謎。 初見,她就把人吃干抹凈,溜之大吉。 男人靠坐在床頭,滿身抓痕彰顯昨夜瘋狂,倏地,勾起一抹邪笑:「原來,不是小白兔……」 …… 【極致撩】 六爺:「睡過就想跑?」 沈婠:「我們認識嗎?」 六爺:「看來你需要溫習」 沈婠:「……你做什麼?放我下來」 六爺:「一炮不熟,那就兩炮」 【盛世寵】 沈婠攪亂寧城不夠,還想北上作亂。 楚遇江:「六爺,您管管吧」 權捍霆:「出去」 「沈小姐是要殺人啊」 「那正好,我給她遞刀」 以身家性命,賭你一世傾情。 用盛世嬌寵,換你一顆真心。 【小萌包】 據說,權寶寶出生那天,權爸爸痛得死去活來。 嗯,被權媽媽咬的。 …… 【前期偽白蓮後期食人花女主】X【能騷會撩狗公腰男主】 【食用指南】:雙處雙潔,無虐無誤會,蘇爽甜膩撩炸天 【推薦魚兒完結文】 《紈絝拽媳》: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