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湯圓小說 現代言情 深夜給我一杯酒 第十一章 這特麼的就尷尬了

《深夜給我一杯酒》第十一章 這特麼的就尷尬了

我的手在他上到點火,他的呼吸明顯重起來。我正要把手探進他腰間的時候,他抓住了我的手。

“休息一會兒,你昨兒宿醉,又了傷。”他的語氣認真的,把我抱在懷裏,但很快就又恢複了調笑的語氣,“你這麽貴,我可不想剛買回來就玩壞了。”

我們做這一行的,很被男人當人看。我一個小姐妹兒說的,之前有一個男人包養,結果意外懷孕,做完人流的第二天男人就要上,而且還說剛做完手不會懷孕,不用戴套覺特舒坦。

這不是個例,當年我和渣哥在一起的時候,從未想過男人還可以對人這樣溫。連他邊的狐朋狗友全加起來,我也沒見過一個這麽把人當人的。

這樣的臉我見得多了,所以越發的覺得金禹坤是難得的一清流。這麽一個簡單的表達,我就沒出息地被他得一塌糊塗。

這人,要真是我男朋友就好了,要是能嫁這麽一個男人,我寧可折壽十年,不,二十年三十年都行。

大概是真的累了,我抱著他,讓他靠在我懷裏,他很快就睡了。但剛睡了那麽一小會兒,書就打了電話過來,他起來簡單地洗漱一番,又去了公司。

臨走的時候叮囑我說書房有書,廚房有食,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出去走走。

這意思大概就是,我在他家裏是相對自由的。

其實我擔心的,要是哪天他再拿一個什麽古董來給我看可怎麽辦。我這個謊撒大了,而且事往往是這樣,第一個謊撒出來,就注定要用更多的謊言來填補。

我決定亡羊補牢,他既然涉足這一行,書房裏肯定有一些這方麵的書,我臨時抱佛腳,充充電,也好過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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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已經擺在桌上了,大概是傭人準備的。我先吃了點東西,然後就溜進了書房裏。

書房很大,裏麵有兩大排書架,而且是那種實實在在的實木書架,裏頭滿滿當當的全是書,分門別類的放置在上麵,看起來應該有上千本之多。我湊過去,逐一看去,果然在上麵看到了數十本和古董鑒賞考證的書籍。

我從中取下一本和青銅有關的,坐下來,正要翻開看,抬頭卻忽然看見了牆上的一副字。

那副字寫得龍飛舞,幾乎難以辨識,但我認得他寫的是“江春舊年”,落款蓋著一個紅紅的印章,我放下書,湊過去,看清那印章上麵果然是篆書的“金裕海印”四個字。

我並沒有那麽高的文化修養能認識草書和篆書,隻因為這幾個字對我來說太悉,這幅字我也見過那人寫同樣的,他一向對於這幾個字非常自豪,所以他偶爾心要練書法的時候,幾乎也就寫這麽幾個字。

我心裏升起一種不祥的預,而這種預折騰得我幾乎坐立難安。

我再也看不進什麽書了,在家裏幹坐著等金禹坤回來。

他今天回來得早,估計這個二世祖上班下班時間也比較隨意,不像員工必須那麽朝九晚五。我手心裏著一把汗,扭著小腰迎上去,一麵給他遞拖鞋,一麵接過他的外套掛起來,笑盈盈地說道:“禹坤,我今天在書房裏看見一幅字,寫得很有氣勢,是別人送的嗎?”

“一幅字?”他似乎花了一點時間才想明白他書房還有這東西,然後漫不經心地應道:“哦,那個啊,是我爸寫的。以後你要是見著他,就知道了,他這人喜歡附庸風雅的,統共就那麽幾個寫得好看的字,逢人就送一幅,還非得讓人說寫得好,不然他就跟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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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還抱著一點僥幸的,可沒想到,事實那麽殘忍。

他沒放在心上,可我的心一點一點地沉了下去,這對於我來說簡直算得上是一個噩耗。

因為金裕海,就是那個六年前帶我離開羅縣的老板,那輛賓利的主人。在剛剛來到北陵的時候,我為了尋求庇護,被他短暫地包養過一段時間,他是我曾經的恩人,也是客人。

我並不了解他的家庭況,他當初很跟我提起。在北陵這個地方姓金的不,所以我一開始就沒有把金禹坤跟他聯想到一塊兒去。

世界如此之小,這他媽的就尷尬了。

即使那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可我現在,讓我怎麽去麵對他的家庭,麵對他?如果金裕海知道我現在又跟了他兒子,他一定恨不得把我撕碎片,然後生吞了我的

現在我又能怎麽辦?我媽肯定已經把錢還給盛老大了,我說什麽也沒法把那筆錢再還給他然後離開他了。我隻能做一個人唾罵的壞人,我幾乎可以想象到以後別人怎麽罵我,罵我父子通吃,水楊花。

金禹坤看我有點出神的樣子,問道:“怎麽了,還是不舒服嗎?”

我連忙掩飾,眼波流轉,綻放出一個魅的笑容,“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我原來不信,總想著一天時間,隨便化化妝做個容就過去了。到現在才知道,古人誠不欺我,現在一天不見你,就心裏發慌了。”

不管是真話假話,反正好聽的不嫌說太多。果然這話哄得他高興,摟著我的肩膀,“走,帶你出去吃大餐,附近有一家法國菜很不錯。”

我一點也不喜歡吃西餐。對於我來說,西餐分量小,還總淋上一些味道奇怪的醬本就吃不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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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個整個長過程都很接地氣的人,我媽給我創造的條件不算優越,時代也頂多就算是溫飽級別,本不習慣去那些高檔的場所。

雖然在華苑混的這幾年裏也接了不有錢有勢的人,可是我又不出臺的,平時有客人請吃飯什麽的,我知道他們不懷好意,所以也沒怎麽赴過約。

可金主說吃法國菜,我不僅得去吃,還得表現得非常吃,讓他覺得花錢買到了我開心。有錢人往往就有這麽一種心理,拿錢施舍了別人以後,總要看見施舍的人激涕零,額手相慶,心裏會有一種特殊的滿足

就像喂寵,喂一隻圍著你又蹦又跳討食的狗,往往比喂一隻對你答不理、眼高於頂的狗更讓你覺得開心。

我深諳這個道理,於是開心地挽著他的胳膊,“真的?禹坤,你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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