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過離開?”沈尋看著發間簪著一朵小白花。
“想過,”李娟輕嘆了一聲,“只是這兩天,還是像在做夢,想著夢一醒,也許他就會回來。他說過,想要一個孩子,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忍著不吸毒的原因。”
“沈小姐,你究竟想知道些什麼呢?貴平的東西,幾乎都被警察搜了去,說是證,要仔細查看,才能判斷是否可以盡數還我。”李娟仰起頭,努力眨去眼眶里滿溢的淚,“他就這樣橫尸郊外,誰都想從他的死里挖出點東西出來,可我呢,我才是最需要一個代的人。”
“當然,誰都認為我活該,是我自己挑的老公。”笑了笑,臉上滿是苦,“那年我還上高一,他堵在校門口,帶著一幫小兄弟,叼著一支煙,似笑非笑地看著我……呵呵,小時候不懂事,古仔電影看太多,以為只要混江湖的都有機會為老大,呼風喚雨,吃香喝辣。而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阿嫂。貴平這個人……有個語怎麼說來著,厲荏。他心,做不來真正的壞事。可那是個人吃人的世界呀,越走越遠,越走越深,不開,卻又混不到出頭日。”
沈尋靠著門框,靜靜看著眼前這個人。
白飄飄的年紀,多容易迷眼。那個人邪氣一笑,就可以為他赴湯蹈火。
多年之后,已為人婦的同學們聚首,閑話家常間提起:你們還記不記得高三(2)班的那朵班花?
哦,你說李娟啊,記得,高中畢業就嫁了個混黑社會的,聽說老公后來被人砍死了。
啊,好可怕。哎,這家餐廳的菜不錯。
嗯嗯,是呢,下次帶我老公來吃。
人世間幾番笑鬧,誰會記得曾經不顧的。
沈尋的目又落在自己的球鞋上,想起那天在客棧,馮貴平帶的手抓住了的腳腕,弄臟了的鞋。那時候,這個男人之于,只是一攤卑微的、令人厭惡的。卻原來,再不堪的人,也曾背負一沉重的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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