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湯圓小說 現代言情 寵壞 第15章 Chapter 15

《寵壞》 第15章 Chapter 15

第二次庭審開始,丁乘舟姍姍來遲,他被沐則踢了一頓,這讓他有些吃不消,捂著肚子坐下,鷙的眼神盯著沈夏時。對方淺笑的挑眉,眸中不再如剛才那般寂靜,眼底的漩渦像是要掀起風浪。

丁乘舟準備乘勝追擊,他強忍著腹痛起朝三位法鞠躬:“諸多證據表明,我當事人并沒有犯過任何罪,懇請法大人予以無罪釋放。”

沉默的思考了一會兒,看向沈夏時:“檢方有什麼要說的嗎?”

“有。”沈夏時起

眸子清澈像是一汪靈泉,一眼可以看得十分徹,角的笑容溫和明。多麼溫的一個姑娘,纖瘦的站在法庭中間,看起來如此楚楚人,可是一出口,你就知道是利刃。

直視著金申鴻的眼睛,語調平穩,不大不小的聲音猶如一顆不起眼的小石子,卻瞬時激起千層浪:“辯方撒謊,死者寧希的男友本另有其人!”

記者們敲鍵盤的手頓住,震驚的看著年輕的檢察,如果這是事實,那麼剛才辯方所言幾乎可以全盤推翻!

坐直了:“請出示證據。”

沈夏時在投影儀上播放著死者寧希和男友的照片:“我們調查所知,倆人已經往一年多,更令人驚奇的是,兩人的發生在認識金申鴻之前,那麼不知辯方所言,金申鴻和寧希的又是怎麼回事?”

丁乘舟鎮定的答:“之前論壇那些帖子已經證實了寧希是一個水楊花的人,腳踏兩條船也不是沒有可能,說不定一邊吊著金爺,一邊用金爺給的錢養著自己的小男友。”

聽到此,旁聽席已經有人跟隨著點頭,沈夏時卻是冷笑:“聽聽丁律師說的話,‘可能’,‘說不定’,原來這就是青云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水平。不去調查,卻在法庭上用這等模棱兩可的詞語混淆視聽,丁律師干脆不要去做律師了,改寫小說好了。”

Advertisement

丁乘舟憋著氣:“法大人,檢方人攻擊我。”

垂著頭,淡淡說道:“我不覺得這是人攻擊。”

沈夏時看向法:“請法大人允許我向辯方的證人提問。”

“批準。”

剛才那位同學再次站在證人席上,沈夏時問:“你說看見金申鴻與寧希約會?”

“是。”

沈夏時點頭:“你說金申鴻經常會開車接送寧希?還會經常送名牌包和服?”

“是。”

“你還說寧希會經常同你們炫耀?”

“是。”

沈夏時站在面前,輕聲的,卻不容置疑的問:“那麼請你告訴我,究竟是什麼品牌的包包和服。”

“我不知道。”

說出這句話,丁乘舟握了雙手,沈夏時故作疑的問:“可是你明明說寧希經常跟你們炫耀,你怎麼會不知道?”

“我…”

“因為你撒謊!”沈夏時下了結論后學生慌了神:“我沒有,我不知道,我不認識!”

“那好,你可以描述一下包包或者服的款式,我想這麼多奢侈品牌,總會找到一款與你的描述相同的。”

學生急中生智,把自己心儀卻買不起的名牌包描繪出來:“那款包包是白,上面有一只小貓的logo,設計很簡約,背帶是黑的,上面有英文字母SWEET。”

想沈夏時不可能馬上派人搜查寧希的屋子,就算讓人去搜了之后沒有找到相同的包,也可以說寧希把賣了用錢去養小男友了。

沈夏時聽完后揚眉:“好巧,這款包我有,是pink系列的經典款,只是半年前就售罄了,而照你們所說,金申鴻與寧希一個月前才開始往,怎麼會送這款包?”

“不…不是,是我記錯了,是另一款。”

Advertisement

“啊~真是不好意思。”沈夏時笑得很溫:“其實我沒有你說的這個包包呢,而這個系列還沒有售罄。”

旁聽席上一片唏噓聲,丁乘舟和金申鴻開始張起來。

學生害怕的低下頭,不安的了脖子,沈夏時低聲哄:“實話告訴我,金申鴻本沒有和寧希往過吧。”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害怕得喃喃出聲,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否被人收買,沈夏時看向法:“法大人,這位證人的證詞本沒有任何可信度。”

丁乘舟反對:“法大人,證人的證詞絕對沒有問題!”

扶了扶眼鏡看向兩人:“我認為檢察所言準確,請檢察繼續。”

沈夏時點頭,請上了自己的證人周桐。

周桐的緒已經平復了不,因為沈夏時在這里,心中安定了不張的站在證人席,聽著沈夏時溫和的問話:“你和死者什麼關系?”

“我跟寧希是最好的朋友。”

“寧希有沒有和金申鴻往?”

“沒有!”周桐語氣堅定。

“你們和金申鴻是怎麼認識的?”

“我們一起在黑森林打工,金申鴻經常去喝酒,他經常擾寧希,如果寧希敢拒絕就會挨打,他威脅我們不能告訴任何人。”

“黑森林?”沈夏時故作疑

“是一家酒吧,我和寧希在里面打工,學校里許多同學知道后經常辱我們,還在論壇上發帖子罵我們,寧希長得漂亮,績也好,所以被罵得更嚴重。”

沈夏時點頭:“所以也就能解釋得通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帖子罵寧希了。”

“是,我們家境不好,黑森林工資高,客人闊綽,我們在里面打工也是無奈之舉,可是金申鴻一直糾纏寧希,還派人打了男友,威脅寧希就范。沒有人愿意幫我們,寧希強忍著金申鴻的待和痛打跟他在一起,萬萬沒想到金申鴻竟然會殺了!”

Advertisement

說到最后十分激,眼淚啪嗒往下掉,雙手的攥著證人席前面的桌子,以此控制著不斷抖的

周桐說的話刺激到金申鴻,他再也坐不住,站起來狠狠踢了一腳桌子:“你他媽污蔑我!老子殺了你!你給老子等著,老子不會放過你!”

沈夏時將周桐護在后,擋住金申鴻鷙的眼神:“法大人,被告人威脅我的證人!”

敲錘子:“肅靜!請被告注意言辭!”

丁乘舟與沈夏時的目對上,眼里閃爍著靚麗的芒,溫和的笑容下是將他碾塵埃的決心。

不過,他絕不會就此認輸:“法大人,這都是檢方證人單方面的證詞,毫無可信度,我要求讓酒吧經理上庭作證。”

“批準。”

黑森林的陳經理被請上庭審席時與丁乘舟暗暗換了一個眼神,卻在不經意的一瞥間看見了沈夏時:“你…”

陳經理這才意識到上次上當了,頭上冒出一陣虛汗,強行安自己放輕松。他看著沈夏時慢悠悠的走過來停在了自己面前,害怕的吞了吞口水。

沈夏時挑起眉,很溫和:“請問先生貴姓?”

“免貴姓陳。”

“啊~陳經理。”沈夏時微笑,測測的模樣讓陳經理更加不安,這讓他想起上次在酒吧里,沈夏時也是同樣這麼稱呼他的,只是沒多久就完全換了一個場景。

“請問陳經理,金申鴻是你們酒吧的常客嗎?”沈夏時問。

“是。”

“金申鴻是否糾纏寧希?是否凌辱過?是否侵過?”

陳經理不敢去看沈夏時的眼睛,他抹了一把汗:“沒有,從來沒有。”

“是嗎?”

沈夏時輕飄飄的問,然后對一邊的姜昕點頭,姜昕按下屏幕上的播放鍵,電腦里的錄音通過音響響在法庭上,清晰的對話聲貫徹在每個角落。

Advertisement

“金爺來喝酒有沒有帶過人來?”

“呃…沒有。”

“你騙我!”

“不不!金爺每次來都會帶不同的人,有時候還好幾個。”

“什麼!”

“吳小姐別生氣,您別生氣!”

“你告訴我,他的小人都有誰,我一個都不會放過!”

“金爺經常帶來的都是一些沒名氣的十八線小明星,最有名氣的是最近走紅的孫茜,還有一些富家小姐,剛剛的郭小姐和齊小姐也在其中,還有一些我真的不認識…哦對了,還有我們酒吧打工的寧希。”

“你說的我都認識,這個寧希是誰?我怎麼不知道?”

“小姐不知道是正常的,這個寧希還是個學生,我們也是看漂亮才雇用。不過,貌似并不喜歡金爺,是金爺一直纏著。”

“可惡!”

“…吳小姐,寧希已經死了。”

“怎麼死的?”

“金爺看上,但是幾次三番拒絕,那天晚上…”

“看來是被金申鴻弄死了,這樣最好,不然我也會弄死!”

“陳經理,你的很嚴,最好不要隨便說,不要讓任何人知道寧希是被金申鴻殺死的。”

“小姐放心,我們黑森林的員工向來將客人的私保護得很好,我們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沒看到!”

“很好!我聽說最近有個檢察在查金申鴻的事兒,你們興許還會出庭作證,哪怕到了法庭上,你也要閉,一個字也不要說啊。”

“吳小姐放心,哪怕到了法庭上,我們也絕對會維護金爺!”

長長的一段錄音結束,大家聽出了這個聲是沈夏時,而男聲自然就是剛才堅定不移維護金申鴻的陳經理。

沈夏時做出果不其然的模樣:“陳經理還真是守信用啊,答應過閉,到了法庭上也這麼堅守承諾,真不愧是黑森林的經理,有一套。”

陳經理幾乎無地自容。

金申鴻則是怒視著咆哮:“沈夏時!你可真詐!”

旁聽席上的沐則瞇起眼睛看了一眼那金申鴻,招了斬春過來在他耳邊吩咐了幾句,斬春聽完看向金申鴻,氣的笑笑:“知道,頭兒給我吧。”

面對金申鴻的暴跳如雷,法大人第三次敲了敲他的錘子:“肅靜!!請被告注意你的態度!”

金申鴻被強制坐好,他對丁乘舟低聲說道:“我告訴你,不能讓我無罪釋放,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丁乘舟皺眉拉開自己的領帶,桌下的拳頭早已攥,他控制不住的看向沈夏時,想知道接下來會怎麼做。

當然,沈夏時是絕對不會給他氣的機會,從楊謹手里接過那件帶的襯衫:“我們在寧希被拋尸的地方找到這件襯衫,它的主人應該有錢,畢竟這個品牌的服不是誰都買得起的,我查過了購買記錄,發現有一個地址十分可疑。”

沈夏時朝金申鴻走去,口中念出一串地址:“富源別墅區109號,金爺,你知道這個地址意味著什麼嗎?”

金申鴻眼眶充的瞪著,咬牙切齒答不出一句話,丁乘舟沉不住氣問道:“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

沈夏時笑著敲敲金申鴻的桌子:“你是那件襯的主人,你并沒有出過國,甚至出現在寧希被拋尸的現場,你就是殺人犯!”

“我不是!我不是!”金申鴻突然站起來激大喊,他氣得臉紅脖子,頭上青筋畢,簡直恨不得將面前的姑娘剝皮筋,食其

沈夏時抹了一把臉上的口水,云淡風輕一笑:“急什麼呀,還沒有結束呢。”

轉過站在法面前:“據調查,金申鴻在殺害寧希之前還殺害了一位華裔孩,他當時連夜逃回中國,這是與國方面警方聯系后掌握的證據。”

姜昕將證據遞給法,法看過之后,臉上的神更加凝重。

沈夏時毫不顧及金申鴻兇神惡煞的神,沉靜的說著:“這位華裔孩和寧希都死于金申鴻的待和侵,兩人上都有金申鴻的指紋,驗過DNA之后確定們的上有金申鴻的犯罪證據。”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