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緒不可復制,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于是我說,我試試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卻又不可言喻的妙。
我又陷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景紛沓而來,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的。計劃之外的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真是很難為。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里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植于心底的最固執的愿所化,無論時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記里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于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節記下來,生怕靈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里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后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顧漫
2010年11月
出軌算什麼,現在連出櫃都不稀奇。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坦誠相對會懷孕,是懷孕了。 但……那是假孕,還順道上了人家的戶口本。朋友好做,嬌妻難為。 和路邊的帥哥說了兩句話,回家看臉色三天。明明說好了是隱婚,說好遇到他喜歡的人就離婚。 但是……“我們離婚吧!你和沈小姐很合適呀。”“吃幹抹淨了之後,你是想溜了?"
周紅紅愛程意,但是她卻不想跟他這麼亂糟糟的糾纏下去了。 程意不知道自己愛不愛周紅紅,但是他這輩子就是認定她了。
未婚夫出軌了唐知芝也沒想到會這麼巧,正好撞到他和別人在車里激烈交歡的火辣場面。她不哭不鬧,在眾人眼中賢惠又乖巧季家神秘尊貴的繼承人即將回國,她陪未婚夫出席家宴,當看到那張久違的英俊桀驁的面容時,她瞬間愣在原地怎麼回事兒?未婚夫的小叔竟然是她的渣前任兼初戀?家宴上,男人將她拽進幽密的房間,捏住她的下頜,猩紅雙眼問,“真要嫁給他?”唐知芝云淡風輕撥開他的手,紅唇綻開一抹艷麗的笑,“小叔,請自重。”季廷煜太晚明白自己的心意,但是沒關系,他要把她奪過來,然后慢慢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