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漢城飛往舊金山的旅途中播放“FATALATTRACTION”,CAROL不知道這件事本是不是就很FATAL。
剛開始播放的時候,還興致地看著。看了一段,就發現好像是看過的,劇很悉,只不過以前看的是中文,而現在放的是英文版的。中文版片名好像翻譯。
很久以前看的了,不太明白為什麼片名。看這個片名,CAROL以為故事的主角一定是年輕漂亮,吸引力大得不可招架,不然怎麼算得上“致命”呢?
等到看了電影,卻發現片中的男主人公似乎都沒有太多吸引力,都是中年人了,也不算英俊漂亮。故事也很老套,寫一個有家室的中年男人,在妻子和孩子不在家的時候,與另一個剛認識的人有了一夜。當然他只是逢場作戲,妻子回來后,他就自然而然地準備忘了這事,回到妻子邊繼續做好丈夫。但那個一夜的人卻認真起來,一再地找這個男人,糾纏不休,用懷孕和自殺相威脅,甚至綁架了男人的兒作人質。最后似乎是以這個人被警方逮捕而收尾。
那時看了那部片子,就覺得“致命”還算得上,可是吸引力是遠遠不夠。不是吸引力“致命”,而是那個被人始終棄的人“致命”。那個人不肯把一夜在一夜之間就結束掉,把一夜當作了一生。如果說致命,這就是很多人致命的弱點。
CAROL是跟媽媽一起看的那部電影,看完后,媽媽很有,說有些人就是這樣,甘當第三者,破壞別人的家庭,世界上很多好的婚姻和家庭就是被這樣的人毀掉了的。這部電影拍得不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象這樣的人,就該到懲罰。
CAROL不想跟媽媽辯論,知道媽媽為什麼痛恨這樣的人,但有自己的見解。為什麼要責怪那個人?那個人只不過是了真,你能責怪一個了真的人嗎?要責怪的是那個男人,他不負責任的逢場作戲,激起了一個求的人的,而他本沒想過,只是換個口味,在妻子不在家的時候一口。CAROL很不滿意電影的編劇把那個人理得象個神經失常的瘋子,似乎有意要把責任推倒上,而替那個男人開。
后來不知在哪里學到一個詞:WOMANSCORNED,大意是說一個被男人SCORNED的人是最危險的,因為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挽回面子,即使是毀人毀己也在所不辭。
覺得片子里那個瘋狂復仇的人就是這樣一個人,那個男人SCORNED了那個人,把當作一個可以隨時棄之的敝履,想發泄的時候就發泄了,發泄過后就不要了。那個人是個職業婦,是個有自尊心的人,既然不是在逢場作戲,當然不希對方是在逢場作戲。CAROL覺得自己能理解,很同,不過不贊那種不管不顧的報復方法,因為實踐證明把自己陪了進去,為了這樣一個男人,值得嗎?
當然CAROL也想不出比那個人更好的辦法,如果能懲罰了那個男人又不違犯法律,那就最好了。CAROL不知道自己在這種況下會做什麼,比較肯定的是自己不會讓自己墮落到這種地步。并不是說跟一個已婚男人有就是墮落,現在的社會早已不這樣評價人了。所說的墮落,其實就是癡傻,那樣癡地一個明明不、卻又逢場作戲用的男人,不是癡傻又是什麼?
CAROL取下耳機,閉上眼睛,不想再看這部影片,因為看了會很難,會不由自主地想起那個從緣關系上講應該稱呼為“父親”而從上講一直他“那個男人”的人。
“那個男人”在CAROL很小的時候就跟媽媽離婚了,原因是他在外地教書的時候,跟他的一個珍的學生有了曖昧關系,他對CAROL的媽媽說,珍懷孕了,如果我不跟結婚,可能會告我,或者會去死。離婚辦得很平和,CAROL基本上不知道,因為生活好像沒什麼變化。“那個男人”一直就在外地一個師范學校教書,是個很小的縣城。CAROL一直跟媽媽住在省會,“那個男人”隔幾個星期回來一次,回來后媽媽就好像沒什麼心思陪CAROL玩了,總自己去玩,而媽媽就陪著爸爸呆在臥室里。
離婚后母兩還是住在省城,不同的是,“那個男人”不再隔幾個星期回來一次了。對CAROL來說,他不回來更好,媽媽就整個是的。
如果不是班上一個王林的男孩多,CAROL可能早把“那個男人”忘了,甚至都不會有“那個男人”這個稱呼。但是有一天,王林很神地對說: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是流氓,他了一個學生,把肚子搞大了,只好跟你媽媽離婚娶那個學生。我爸說了,這先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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